最后更新: 2025年5月

个人资料保护政策(以下称「本政策」)阐明 FRANCK MULLER PRIVATE LIMITEDFMPL(以下统称「FMPL」、「本公司」、「我们」或「我方」)在符合适用之个人资料保护相关法律与法规的情况下,得以搜集、使用、揭露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资料(以下称「个人资料」)之依据。

为落实最新之政策、实务及程序,我方将不时检视并更新相关规范。我方保留在完全自主裁量下修改本政策条款之权利。如本政策有所修订,将于我方网站公告。建议您定期浏览我方网站,以确保您充分知悉与个人资料保护相关的最新政策。您若继续与 FMPL 维持关系或进行往来,即视为已接受修订后之本政策,并受其当时有效条款之拘束。

本政策适用于我方持有或控制之个人资料,包括由我方受托之组织代为搜集、使用、揭露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并为我方目的所保有之个人资料。在 FMPL,保障您的个人资料安全为首要任务,我方将采取合理之注意义务及安全措施,以确保您的个人资料获得保护。

本政策之目的,在于依据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法 2012》(第 26 号,以下简称「PDPA」),告知您我方如何管理个人资料。

  1. 您的个人资料
    1. 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法》(PDPA)将「个人资料」定义为:关于某一自然人之数据,无论其真实与否,只要该自然人能够被识别,即属个人资料。此等识别可为:
      (a) 单纯依据该资料本身;或(b) 经由该数据以及组织已取得或可能取得之其他信息。
    2. FMPL 认定某些类型之个人资料属于「敏感信息」。此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之种族或族群出身、政治立场或隶属、宗教或哲学信仰、专业或工会团体成员资格、性取向或性实践、犯罪纪录、以及健康信息(包含基因数据及生物辨识数据)。FMPL 原则上并不搜集个人之敏感信息。然而,如您自愿向我方提供此等敏感信息——例如健康相关数据,如过敏或皮肤状况之信息——即视为您已同意我方为您提供该信息之合理目的,依据 PDPA 规定搜集、使用及揭露该信息。我方将以合理之注意义务处理所接收之任何敏感信息,并遵循适用之法律要求。
    3. 我方得基于以下目的使用您的个人资料:(a) 搜集该资料之原始目的(及您可合理预期之相关目的);(b) 您已明示同意之目的;或(c) 法律另行授权或要求之情形。
    4. 视您与我方互动之性质不同,我方可能自您处搜集之个人资料范例如下:姓名、联络信息(如住址、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号码)、国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照片及其他影音数据、就业信息、教育背景,以及您使用或与我方网站互动之相关信息。
  2. 个人资料之搜集
    1. 我方得自客户、业务合作伙伴、承包商、员工及其他个人(如求职者)搜集个人资料。我方仅于下列情形下搜集资料:(a) 您已明示同意,或视为已同意搜集该资料;或(b) 搜集行为系依据 PDPA 或其他成文法律之规定所要求或授权者。
    2. 我方得透过多种方式搜集您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当您填写与我方产品或服务相关之表格时(例如:订阅表格);
      2. 当您注册或使用我方网站或服务时(例如:建立账号、登入);
      3. 当您提供意见回馈,或与我方客户服务人员互动时(例如:会面、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
      4. 当您寄送物品以供维修时(例如:腕表、电子产品);
      5. 当您参加促销活动或问卷调查时(例如:回复意见回馈需求);
      6. 当您向我方提出就业申请时(例如:提交履历或申请表);
      7. 当您造访我方营业场所时之闭路电视录像,或参与活动时之摄影或录像;
      8. 当您因其他原因向我方提交个人资料时;及/或
      9. 当我方以其他合法方式搜集您的个人资料时。
    3. 如您因任何目的向我方提供涉及第三人之个人资料(例如:配偶、子女、父母、员工或授权代表),即表示您声明并保证,您已取得该第三人之必要同意,允许 FMPL 为该特定目的搜集、使用及/或揭露该等个人资料。
    4. 当您浏览我方网站时,通常系以匿名方式进行。然而,某些数据(如 Cookies 与 IP 地址)仍可能被搜集(详情请参阅本政策中关于 Cookies 之相关章节)。.
  3. 搜集、使用及揭露您个人资料之目的
    1. FMPL 将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您的个人资料遭未经授权之揭露。在遵循适用法律规范之前提下,您的个人资料仅会基于正当目的而被搜集、使用及揭露,该等目的包括但不限于:
      1. 履行我方于提供您所要求之服务及产品过程中或相关之义务;
      2. 管理您与我方之关系;
      3. 响应、处理及处置您的询问、请求及申诉;
      4. 处理您的就业申请,包括于招募前进行必要审查,以评估个人是否适合可用职位;
      5. 验证您的身分;
      6. 遵守法律、法规及实务守则,并协助新加坡之执法机关;
      7. 进行数据分析(经汇整及匿名化)以改善产品及客户服务;及
      8. 在取得知情同意之情况下,于业务过程中将数据用于其他相关目的。
    2. 我方得就本政策第 3.1.1 条所述之目的,向第三方揭露或提供您个人资料之访问权限。我方可能揭露您个人资料之情形包括:
      1. 当该揭露系履行我方于提供您所要求之商品或服务过程中或相关义务所必需;
      2. 为遵守任何适用之法律、法规、实务守则、指引或规则(例如:紧急情况或我方接获传票要求揭露您个人资料时);或
      3. 提供予我方已委托之第三方服务供货商、代理人及其他组织,以代我方执行上开第 3.1.1 条所列任一职能。任何受我方委托之第三方,均须依契约承担保密义务,以确保所有个人资料之机密性。
  4. 个人资料之跨境传输
    1. 鉴于 FMPL 为一国际性企业,您承认并同意,在我方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部分信息(包括个人资料)可能会被传输至新加坡境外之地区或国家。目前此等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地区(后续可能增加其他地点,届时将另行通知您):
      1. 马来西亚
      2. 泰国
      3. 台湾
      4.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5.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2. 当 FMPL 将个人资料揭露至新加坡境外时,我方将遵循本政策及《个人资料保护法》有关跨境传输之要求,包括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PDPC)所发布之相关指引。如进行此等跨境传输,我方将通知您,并确认该等个人资料之跨境传输系为履行适用法律下我方义务所必需,且我方已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您的个人资料于境外接收方不会被用于或揭露于《个人资料保护法》所不允许之目的,并且您的个人资料将持续获得至少等同于新加坡适用之个人资料保护法律与规范所提供之保护水平。此外,在必要情况下,FMPL 将与接收方订立具法律约束力之数据共享协议。在此情况下,您确认,于您继续与 FMPL 维持关系或进行往来之同时,即承认此等跨境传输可能发生,并已同意或视为同意 FMPL 将您的个人资料揭露予上述境外接收方。倘若您有任何疑问或欲撤回您的同意,请联系我方之数据保护专员(Data Protection Officer),其电子邮件地址详见下文第 15 条。
  5. 未经同意之揭露;视为同意
    1. 在符合适用之个人资料保护法律规范之前提下,我方得于特定情况下未经您事先同意而揭露您的个人资料,包括法律所要求之情形,或为执法或司法程序所必需之情形。
    2. 在某些情况下,当您自愿向我方提供个人资料以用于既定目的时,我方得视为您已给予同意。当您提供个人资料予我方,即表示您确认并同意,您已完整阅读并理解本政策,并同意依据本政策所述之方式搜集、使用、处理及揭露您的个人资料。依据 PDPA 第二附表(Second Schedule)所列例外情形,个人资料得于未经同意下搜集,相关内容可于新加坡法规在线平台(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查阅。
    3. 上述目的即使于您与我方之关系(例如契约关系)终止或以其他方式变更后,仍可能于合理期间内持续适用(包括在适用情况下,于该期间内使我方得以行使与您间契约下之权利)。
  6. 直接营销
    1. 「直接营销」系指为促进商品及服务之销售,而直接与您进行之沟通。直接营销可透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邮件、电话、电子邮件、WhatsApp、Line、小红书(REDnote)或简讯(SMS)。我方得于您已同意,或法律另行允许之情况下,使用及揭露您的个人资料,以传送直接营销相关数据予您。
    2. 您得随时选择取消订阅并停止接收我方之直接营销数据。方式包括:依本政策第 15 条所载联系方式通知我方;或勾选邮件中的退订选项并寄回寄件人;或利用我方数字通信中所附之退订连结。我方将于自收到您退订通知后十(10)个营业日内采取相应措施,或另行告知您撤回同意之生效时程。
  7. 数据安全
    1. FMPL 将采取合理之安全措施,以防止其持有之个人资料遭未经授权之存取、搜集、使用、揭露、复制、修改、处置或其他类似风险。如您知悉任何安全漏洞,请立即通知我方。
    2. FMPL 要求我方之承包商及第三方,对个人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且不得将其用于或揭露于除代表我方履行服务以外之任何目的,并应遵守本政策及 PDPA 之相关要求。
    3. 尽管 FMPL 已采取安全措施以保护您的个人资料,但任何系统皆无法完全杜绝风险。我方将持续检视并强化安全措施,以降低潜在威胁并在合理范围内保护您的数据。您应注意,部分您上传至我方社群媒体页面之信息,可能可供公众浏览。您应自行斟酌决定上传之内容。FMPL 对于个人经由本公司网站连结而分享至第三方网站之个人资料之安全性及/或管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8. 您之个人资料之撤回、存取与更正
    1. FMPL 已建立相关程序,以确保依循适用之规范(包括《个人资料保护法》(PDPA))管理您的个人资料。您就个人资料之搜集、使用及揭露所为之同意,于您以书面正式撤回前,均持续有效。
      1. 撤回同意:
      2. 您得随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方之数据保护专员提出申请,以撤回您对个人资料之搜集、使用或揭露之同意。于收到您的申请后,我方将于十(10)个营业日内处理,或另行通知您撤回同意生效之时程。此后,我方将依您的指示停止搜集、使用或揭露您的个人资料,但此不影响 FMPL 于适用法律允许或要求之范围内,继续处理个人资料之权利。视您撤回同意之范围不同,可能导致 FMPL 无法继续向您提供服务,并可能被视为您单方终止您与 Franck Muller Private Limited 间之相关协议,或导致 Franck Muller Private Limited 向您提供之服务中止。惟于此情况下,FMPL 之法律权利及救济手段均不受影响并明确予以保留。
      3. 个人资料之存取与更正:
      4. 您得随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方之数据保护专员提出申请,请求存取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为响应您的请求,我方可能要求您提供身分证明文件。我方将尽力于三十(30)个营业日内提供您个人资料之存取;如无法于该期限内完成,我方将于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通知您进一步安排;
      5. 就更正申请而言,我方将于合理可行之范围内尽速进行必要更改,惟如有合理理由判断无需更正时,则不在此限;
      6. 根据您的申请范围和性质,我们可能会收取行政费用以覆盖处理成本。该费用将视具体情况逐案评估,且我们会提前通知您。如有需要,可能还会要求您支付押金;以及
    2. 视您申请之范围与性质不同,我方得酌收行政处理费用,以补偿相关作业成本。我方将依个案情况进行评估,并于收费前事先告知您;部分情况下,可能亦需先行收取押金。
  9. 个人资料之正确性
    1. 您应确保所有提交予我方之个人资料均为完整、准确、真实且正确。
    2. 我方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以确保由我方或代表我方所搜集之个人资料均为准确且完整。
    3. 我方通常依赖您(或您的授权代表)所提供之个人资料。为确保您的个人资料保持最新、完整及正确,倘若您的个人资料有所变更,请依本政策第 15 条所列之联络方式通知我方之数据保护专员,以更新相关数据。
  10. 个人资料之保存
    1. 我方仅于为达成搜集您个人资料之目的所必需期间内,保留您的个人资料;于不再具有法律或业务必要性时(包括为符合法律、会计或报告等要求之目的),将不再予以保存。
    2. 为决定您个人资料之保存期间,我方将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该等个人资料之性质、未经授权使用或揭露之风险、我方处理该资料之目的,以及适用之法律要求。
    3. 有关不同类型个人资料之保存期限,您可依需求联系我方,以取得相关细节。
    4. 倘若您要求自我方纪录中删除您的个人资料,请依第 15 条所载之电子邮件地址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11. 网站连结
    1. 我方网站可能包含链接至其他网站或其他网络资源。惟 FMPL 无法控制该等网站及外部资源,因此对于该等网站或外部资源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明确拒绝对其所载之内容、广告、产品、服务及其他任何可于该等网站或外部资源上取得或衍生之资料负责。此外,FMPL 对于因使用或信赖该等网站或外部资源上之内容、商品或服务而产生之实际或声称之损害或损失,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欧盟(EU)
    1. 对于居住于欧盟之个人,除非 GDPR 另行允许,否则我方将于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前,取得您明确之同意(书面或电子方式)。
    2. 除非 GDPR 允许无需同意之揭露情形,否则我方亦将于揭露任何您的个人资料前,取得您明确之书面或电子同意。
    3. 依据 GDPR,您对于您的个人资料享有若干权利,您得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请求,向我方数据保护专员行使该等权利,或邮寄至以下地址:新加坡乌节路 391B,义安城 B 座 18 楼 01 室,邮政编码 238874。该等权利包括:存取您的数据、要求更正、在特定情况下删除数据、限制处理、数据可移植性,以及反对处理之权利(包括用于直接营销或基于合法利益之处理)。
  13. Cookies 之使用
    1. FMPL 于本网站使用 HTTP cookies(以下称「Cookies」),以提升您的在线体验。Cookie 系指当您使用本网站时,储存于您装置内之小型数据文件。您可于浏览器设定中封锁或停用 Cookies。但请注意,封锁或停用 Cookies 可能影响您于本网站之使用体验质量。当您继续使用本网站时,即表示您同意本网站使用 Cookies。
    2. Cookies 允许您纪录自使用本网站所产生之数据(信息)。该等信息将由用户之网页浏览器搜集并储存于用户自身之计算机中。所搜集之信息可用以个人化您使用本网站之在线体验,例如:网站将记忆状态信息(如已加入愿望列表之项目),或纪录浏览活动(如登入)。
    3. 当您使用及存取本网站所提供之服务时,FMPL 会于您的网页浏览器中放置若干 Cookies。我方使用 Cookies 之目的包括:
      1. 启用服务功能;
      2. 提供数据分析;
      3. 藉由记忆您的偏好设定,以改善您的在线体验;及
      4. 提供更佳之广告投放,包括行为定向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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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除我方自设之 Cookies 外,我方亦可能使用第三方 Cookies,以提供服务使用统计数据之报告、于本服务中或透过本服务投放广告,或用于前述之其他目的。
  14. 投诉
    1. 倘若您对我方处理您个人资料之方式有任何投诉或疑虑,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方数据保护专员提出。我方对此类疑虑高度重视,并将实时处理。
    2. 提出投诉时,请提供足够之细节,包括投诉之性质、涉及之个人资料,以及任何有助于我方调查问题之相关信息。
    3. 我方将力求于十(10)个营业日内确认收到您的投诉,并随时告知处理进度。我方将彻底调查该事项,并努力于合理时限内解决。
  15. 数据保护专员
    1. 倘若您对我方之个人资料保护政策与程序有任何询问、意见回馈或投诉,或您希望提出任何申请,亦或认为我方持有关于您的信息不正确或已过时,您均可联系我方之数据保护专员。
    2. 您可透过电子邮件与我方数据保护专员联系,电邮地址为 [email protected].